市农业执法总队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督导
时间:2023-10-1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性细菌耐药风险,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我市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今年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深入10个涉农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
一是全面加强集中整治。总队严格履行执法督导职责,要求各涉农区农业执法支队对兽药生产经营机构、养殖户、畜禽诊疗场所及乡村兽医等主体加强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针对原料药、兽用活疫苗等兽药经营企业,要随机抽查经营门店销售和存储的药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随机调取产品出库信息并追溯核实购买对象有关情况,通过核查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追溯责任,及时上传兽药出库销售去向信息和购买对象信息。针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畜禽诊疗单位、乡村兽医,要随机抽查库房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检查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核对兽用处方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督促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聚焦兽药通用名称、产品批准文号、休药期等关键信息,逐项核对《畜禽养殖场(户)兽药使用记录》填写是否正确,督促指导规范填写记录信息;调取养殖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信息,核对兽药使用与承诺内容是否一致。
二是全力推动宣传教育。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养殖户、乡村兽医等兽医技术人员对畜禽养殖用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指导推动涉农区有效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活动。
截至三季度末,市农业执法总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1人次,督导抽查兽药经营企业12家次、规模养殖场20家次、养殖户(合作社)52家次、畜禽诊疗单位21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44个,均已责成涉农区督促整改落实;向涉农区推送违法线索25条,指导涉农区立案调查18起。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持续压紧压实涉农区支队执法责任,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遏制,我市畜禽养殖用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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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10/t20231012_6428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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