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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兹核准矛勤英等17人为我市各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暨各区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人(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签发人依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捕捞许可和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职责。后续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签发人不再适宜履行职责的,需由其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申请变更签发人。特此公告。

      附件:各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人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各区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人

      单位

      姓名

      职务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矛勤英

      副主任

      吴飞鸣

      执法大队大队长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曹杰

      执法大队大队长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杨伟杰

      副主任

      李洪金

      执法大队大队长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倪卫忠

      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凤飞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高振标

      副主任

      毕  锋

      执法大队大队长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杨  文

      副主任

      张勇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高楠

      副主任

      林德清

      执法大队大队长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龚海明

      副主任

      袁明龙

      执法大队大队长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张峰

      副主任

      沈士林

      执法大队大队长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sc1/20210304/4ec21da41be542e59f6a3d2c0f1d5d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