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贸市场舆情网!

  • 当前所在: 首页 > 农贸市场在线 > 正文

    2023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3-02-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法规处

      2.《中国共产党章程》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3.《宪法》《民法典》

      责任单位:法规处

      4.《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5.《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农办秘书处

      6.《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发展指导处

      7.《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业处、种子总站

      8.《安全生产法》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质监处

      10.《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动卫中心、疫控中心

      11.《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种业处、畜牧总站

      12.《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厅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3.《生态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生态能源总站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5.开展农业绿色植保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总站

      6.结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质监处

      7.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中心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配合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质监处

      2.结合宪法宣传周,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nyfzxc/202301/t20230129_609932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