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委,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并经2018年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皖农绿函〔2018〕81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pybzlglx/zczd/52615151.html
最新信息
- 2021-03-03龙岩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带...
- 2021-03-03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涉渔船舶清...
- 2021-03-03稳稳托起百姓“舌尖上的幸福...
- 2021-03-03龙岩市早稻已播种五十七万公...
- 2021-03-03武平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显...
- 2021-03-03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 学...
- 2021-03-03心系农户解难题 点面结合优...
- 2021-03-03广东召开2024年春耕备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