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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办农发〔2024〕60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切实维护全省农药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药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药应用情况,在农药销售和农业生产用药高峰期,开展此次农药监督抽查活动。

        (一)实施主体。抽样工作由锦州、阜新、辽阳、朝阳、铁岭5市农业农村部门实施。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及网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抽查经营单位36家,抽查农药样品107个。其中,辽阳市农业农村局承担了网络经营农药抽查工作,依法抽查电商经营单位12家,抽查农药样品12个。辽宁省植保植检总站对抽查的农药样品标签进行了综合判定,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对抽查的农药样品进行了质量检测。

        (二)抽查重点。重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特别是混配农药)及草地贪夜蛾防控用药和豇豆病虫防控用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抽查内容为农药产品质量及标签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三)产品与结果确认。省农业农村厅向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下发《农药市场监督抽查产品确认通知书》《农药市场监督抽查产品结果确认通知书》共计117份,收到回复函17份。标称生产企业及被抽查单位均未对标签判定和质量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标称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复函的,视为确认产品为本企业生产。

        二、抽查结果

        发现不合格标签样品3个,标签合格率为97.2%,不合格标签样品统计表见附件1。发现质量不合格样品1个,质量合格率为99.1%,质量不合格样品统计表见附件2。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样品4个,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汇总表见附件3。各类样品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一)除草剂。抽查样品61个。标签不合格样品1个,标签合格率98.4%;质量不合格样品1个,质量合格率98.4%。 

        (二)杀虫剂。抽查样品28个。标签不合格样品1个,标签合格率96.4%;样品质量全部合格,质量合格率100%。

        (三)杀菌剂。抽查样品18个。标签不合格样品1个,标签合格率94.4%;样品质量全部合格,杀菌剂质量合格率100%。

        三、主要问题

        (一)样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未达到标准要求,属劣质农药。

        (二)样品标签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标签存在3种问题。一是委托生产企业与登记证持有人不符。二是未醒目标注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三是未按规定标注毒性标识。

        (三)委托加工产品问题较多。质量不合格样品1个,为委托加工产品,占比达100%。3个标签不合格样品中,1个为委托加工产品,占比达33.3%。4个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样品中,1个为委托加工产品,占比达25%。

        四、下步工作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产品及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的产品,各地要针对其采购、销售情况开展认真核查,摸清违法农药产销用链条,约谈其负责人,深挖线索,一查到底,严格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在2025年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及产品开展重点监管。

        (二)加大委托加工产品的监管力度。本次抽查发现,委托加工产品不合格及确认为假冒其产品比例高。要加强对委托加工产品的管理,严格检查委托加工协议、生产销售台账等,加大对委托加工产品的抽查力度。对“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产品,一经查实,按假农药查处。

        (三)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农药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合格的产品标签,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进销存台账制度,购进农药严格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单位采购农药。

        (四)按时上报查处果。各地在对不合格产品查处过程中遇有问题可与省级联系,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市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市对确认为假冒产品核实查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5)报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管理处和省植保植检总站。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管理处 陈承成,024-23448883;厅农业综合执法局 黄蒙,024-23447831;辽宁省植保植检总站 李梁、付明,024-81060280,lnsnyjd@163.com。

        

        附件:1.辽宁省2024年农药监督抽查标签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2.辽宁省2024年农药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3.辽宁省2024年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汇总表

        4.市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

        5.市对确认为假冒产品核实查处情况汇总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zwgk/zszdgkwj/202412201024015605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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