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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5-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洪泽湖已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大力推进退圩(围)还湖工作,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将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29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唐建,联系电话:0517-84989237,电子邮箱:tj8896@126.com,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11号。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在信函上注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废止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苏海规〔2015〕1号).doc

      

      关于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的说明.doc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29/art_51463_11256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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