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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 关于规范本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1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一、适用对象

      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24条第2款相关条件的所有市场主体。

      二、涉及范围

      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部行政区。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总体目标。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定点经营相关规定,使用者在农药标签标注范围内安全使用。

      二是明确了布局原则。遵循出口需求充分满足、重点区域动态平衡、生产生活需求就近安排等3条布局安排原则。

      三是明确了管理措施。本市将严把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准入关口,采取市区协同联动的方式受理审批,同时加强对获得许可的经营者的日常监管。

      四、执行标准

      《农药管理条例》第4章“农药经营”部分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五、新旧差异

      2018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的通知》中,确定全市共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店33个。新出台的政策,不再限制经营门店的数量,明确了严格依法审批、市区协同联动、加强监督检查等3条管理措施。


    原文链接:https://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cjd/43641385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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